正如我的一条微博所说:最好的合作方式是,在大局上想法主意互补,细节上各逞其能。最差的合作方式是,大局思路一致,结果盲点重合,然后在细节上吵得不可开交,各自都气呼呼地坚持“细节决定成败”。
据我所知,符合以上四点的产品项目环境,在业内不足10%。信任感这种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适当的泥土中生长出来的。“泥土”本身多半取决于“体系体例”,个人的气力很难去改变。所以,更务实的方法仍是精简团队,加强个人责任感并减少不合。多多咨询听取意见没错,但在详细介入、决议计划的产品面上只铺排少而精的人。产品设计的“群策群力”演变成“人多嘴杂”,屡见不鲜,又是何必喃?
1、交互设计师的才能可托赖
2、交互设计师与产品经理有一定的磨合经历,配合上比较默契
3、交互设计师长期介入此项目,能及时响应需求
4、交互设计师长期研究此产品,对用户群特征有较深了解
还有同行说,“产品经理应该更关注逻辑,没有必要在页面、交互上面钻牛角尖。”相称于将细节决定权完全赋予了交互设计师。这么做倒也不错,但要吻合几个先决前提:
要知道,产品设计中加入一些并非绝对必要的细节追求,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即便细节“绝对必要”,标准把控也因人而异。谁没有一点点个性呢?为了避免个性不一致导致的效率损失与细节过载,通常只能靠精简团队来实现,规避争执,用快速的步履力抵消潜伏的失误率。互相信赖的创业小队,在这一点上往往比权力分配盘根错节的至公司大团队更有上风。
于是沉默沉静,面无表情,内心有点后悔当初把摊子搞这么大。尤其在大家都没做过APP的时候,项目并不会由于人多而变得更安全,只会由于人多而意见混乱,进而执行力下降得厉害。在每一个产品面上(如APP设计),不仅只有一位决议计划者,最好也只有一两位介入者。保证产品执行力的条件不是人多打老虎,而是默契的团队构成。因为“默契”本身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精简人数”就成了保持默契最有效的方法。
公道归公道,由于细节上的个性活跃,又常遭否决,85后年青人的热情依然大受打击。其中一位跟我说,这就是份工作,哈,一份工作而已。
我又叹了口吻说,我级别比你们高,经验也比你们丰硕,既然这个项目由我在一线带队,当然是我话事。大是大非的题目我们放开了争论无妨,细节不合暂且全听我的,否则谁想做什么效果都往里边加,或者吵不出共鸣就拖着不转动,这进度会像铅块一样沉。直到年底站稳脚跟,进入相对安全的发展阶段,再由你们各自独当一面,我退居二线。这岂不是很公道?
有一次,我对两个版本的PM说,实在我很少同时反对你们两位的想法主意。我反对M君的时候,W君多半支持我;我反对W君的时候,M君多半支持我。其中的对与错无关成败,大部门是体验细节上的个性判定罢了。但由于拍板的人是我,所以靶子也是我,给你们留下的共同印象就是,我是个压制你们施展的(傻逼)(忘八)(大反派)上司。枪口一致对外。
二季度以来,我一直在带队做相册APP。这是部分第一款移动应用,又涉及复杂的跨部分合作。谨严起见,介入产品设计的除了我之外,还包括iOS与Android版本的PM各一,临时增援的交互与视觉设计师各一,再加上工程师也会提供意见。整个项目过程中布满了吵吵闹闹,各种产品观混战一团,固然最后由我来拍板,但观点被否定的人往往不悦。
换个角度来看,假如项目需要充分调动设计者的热情,让其全身心地投入,当然就得尊重他的个性。好比说乔老爷子一定要在mac电路板上刻个精美的logo,又看Google APP的Logo色阶颇不顺眼;又好比卡梅隆拍《泰坦尼克号》的时候,坚持购买昂贵的欧洲瓷器作为道具(摔碎),说这样才气场和谐。显而易见,这些想法主意都很有点偏执在里边,但你假如限制了天才的偏执,也就无法施展出他们伟大的创造力。对于常人,亦是如斯。
这则经验之谈的本意是,实在没有太多办法去解决细节中的“个性之争”,只好在保证主干准确的基础上,把细节决定权赋予意见同一的个人或派别。转化到产品项目治理中,介入制定细节的人越少,则进度越快;人越多,则意见越杂。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可能都是准确的,即便有对有错,效果差别往往也不大。但多种个性的冲突会导致决断效率低下,多种个性叠加又会导致产品需求过载——其中大部门对终极成败的影响为零。它们的存在意义仅在于,让设计者觉得这是融入了我的个性,我的风格,我的产品观的个人作品。仅此而已。
在此再一次回顾国外某科技至公司高管的经验之谈。他说“产品项目的效率很低的话,我就从小组中抽走一个人。还低?那就再抽走一个人。眼看着效率biubiu就提上来了。”是啊,都没人跟你吵架,掰腕子,对抠细节了,效率当然大有晋升。
如我发微博所说:“产品抠细节这种事情,假如是自己做呢,会得意于无微不至与用户关怀;假如是别人要求自己做呢,又会咒骂他无聊透顶,吹毛求疵。”
很可惜,所有糖水大道理并不能匡助我们解决实际的题目。在发生争执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以为,自己的观点最能够代表用户需求。即便对于何谓“核心功能、主干流程”达成共鸣,这部门哪些细节该抠,哪些不该抠,也会吵个热火朝天。什么才是“用户真的需要”?什么才是“值得反复推敲的细节”?两边恨不得拿起火箭炮豪快地轰杀对方。究竟细节判定中的主观个性多于客观共鸣,假如每份争议都去做用户调研、数据挖掘、网站建设,AB测试来解决,就会把产品设计变成一场漫长的,气呼呼的拉锯战。
“细节决定成败,是在已经把基础做好的情况下。大面上都过不去,谈何细节。更何况,不是所有的细节都值得去反复推敲。”
“产品体验往往会变成几个人埋头追求完美,用户都感觉不到。在大方向上掌握用户真的需要的才比较枢纽。”
“做产品调研时要发散再发散,想到各种可能的方向;做产品设计时要收缩再收缩,重点做最能吸引用户的功能。 ”
“产品首先应该是有用、能用的,然后才是易用、想用,现在良多人直接跳到最后2步甚至1步上了。尼玛都不想想这东西有没有用能不能用,搞个P的用户体验。”
“产品是做给用户使用的,当然要以用户的需求为尺度。以自认为是的尺度做一款产品,无异于闭门造车。做产品,最最少要读懂人道。”
表面看上去,这算是细节与大条的两党之争,实在不然。我们经常赞美“细节决定成败”,同时也经常咒骂别人抠细节太无聊,然而这两个极端经常从统一人的嘴巴里讲出来,仅时区不同,让你觉得他简直就是个神经病!换句话说,是否注重细节并不取决于个人偏好,枢纽是情景判定。不少业内人士在我的微博上对此评论道:
主干流程,频发应用情景需要抠细节,分支流程与偶发情景无此必要
核心功能需要抠细节,非核心功能无此必要
★大条派
-在激烈竞争中,核心体验轻易同质化,这时细节就成为决定用户倾向度的天平
-即便是微小的细节愉悦,也能给用户带来惊喜,并晋升对产品的信赖感
★细节派
对此有如下几种常见诠释:
第二件琐事关于Piictu,这款立异APP自5月发布以来,关注度不断晋升,我试用几天后却出故障了,不管怎么发图都不能刷新。当时还讥笑Piictu对网络环境要求太高,突然回过神来,岂非是我测试“捣乱行为”时被系统拖黑了?注册新号一看,擦!新号果然正常。像这样对拖黑用户无任何提示,相信是大多数交互、用研、PM无法容忍之事,然而Piictu就这么义正辞严地干了。去咬它啊,Who care?
那一年,新浪微博崛起,逐渐改变了整个中国互联网的生态。在微博动静中央回复评论,或在微博列表页转发内容,都只是弹窗提示成功。是否不够友好呢?是的,我自己常常多点击一次确认回复或转发结果。然而这丁点体验损失对新浪微博雄霸天下造成的影响是……零。既然如斯,为什么博客当年要花费额外的研发时间去纠结这点细节呢?
这个想法主意被工程师从技术层面否决了,细节略过。最后达成的妥协方案是,回复内容可以挂在动静中央,但样式和评论区块(多级回复)不一致,只吊挂一级,相称于重新天生一条静态化的提示,利便你确认“回复已成功”。当然,这会耗用额外的研发时间。
2009年,我被邀请旁听博客新动静系统的策划讨论。有人提到,在动静中央内回复评论的时候,假如仅仅弹窗告知“回复成功”,很不友好,用户可能还要去日志下面确认是否回复成功。最好能和开心一样,回复内容直接挂在动静中央里边,和评论区块的样式一致。当时我也支持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