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的集成性 数据库系统的数据集成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在数据库系统中采用统一的数据结构方式.如在关系数据库中采用二维表作为统一结构方式。 (2)在数据库系统中按照多个应用的需要组织全局的统一的数据结构(即数据模式),数据模式不仅町以建立全局的数据结构,还可以建立数据间的语义联系,从而构成一个内在紧密联系的数据整体。 (3)数据库系统中的数据模式是多个应用共同的、全局的数据结构,而每个应用的数据则是全局结构中的一部分,称为局部结构(即视图),这种全局与局部的结构模式构成了数据库系统数据集成性的主要特征。 2.数据的高共享性与低冗余性 由于数据的集成性,使得数据可为多个应用所共享;特别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数据库与网络的结合扩大了数据关系的应用范围。数据的共享又可极大地减少数据冗余性,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存储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数据的不一致性。所谓数据的一致性,是指在系统中同一数据的不同出现应保持相同的值;而数据的不一致性指是同一数据在系统的不同复制处有不同的值。因此,减少冗余性以避免数据的不同出现是保证系统一致性的基础。 3.数据独立性 数据独立性是数据与程序间的互不依赖性,即数据库中数据独立于应用程序而不依赖于应用程序。也就是说,数据的逻辑结构、存储结构与访问方式的改变不会影响应用程序。 数据独立性一般分为物理独立性和逻辑独立性两级。 (1)物理独立性:数据的物理结构(包括存储结构、访问方式等)的改变(如存储设备的更换、物理存储的更换、访问方式改变等)不影响数据库的逻辑结构,从而不致引起应用程序的变化。 (2)逻辑独立性:数据库总体逻辑结构的改变,如修改数据模式、增加新的数据类型、改变数据间的联系等,不需要相应修改应用程序。 |